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出重要消息
2018年山东住房市场将发生大变化
租房的、买房的、棚改的……
都涉及到了↓↓↓
推进长租市场:
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住房用于租赁,支持将商业用房、写字楼、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;
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、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,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(单位租赁住房),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;
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、办理居住证、落户、子女入学等政策。
棚改安置补偿:
鼓励棚改、拆迁实物安置,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。
2018年,山东将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。棚改、拆迁鼓励实物安置,取消货币化安置鼓励。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改任务。
具体内容
商办、厂房均可改为租赁住房
住房供给方面,租赁住房将增加供应。
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,2018年我省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,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,盘活存量住房,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。
培育专业化、机构化租赁企业,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。
通过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,支持将商业用房、写字楼、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。
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、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,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(单位租赁住房),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。
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、办理居住证、落户、子女入学等政策,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。
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,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。
2017年12月29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公布山东省首批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,经各市研究推荐,公布我省首批3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。其中,临沂三家企业入选,分别是:临沂城投地产有限公司、临沂市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、临沂市兴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开工棚改安置房84.33万套
住房保障方面,多渠道保障基本需求。
会议提出,实施棚改攻坚三年计划,2018年开工84.33万套,基本建成23.72万套,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、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。
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,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计划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。
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,优先保障环卫、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,将新就业无房职工、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,低保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。
优化安置房和公租房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,提高工程质量,加快配套设施建设,改善周边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。
另外,继续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,计划开工40万户,改善居民居住环境。
2018年临沂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已出
看看有没有你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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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
房地产市场调控今年将是什么思路?
会议提出,今年的调控政策,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。
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,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,因城施策、精准调控,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。
坚持满足首套刚需、支持改善需求、遏制投机炒房,严格执行商品房、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,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,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,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、限贷、限购等措施。
据悉,2017年山东有9个城市出台了限转措施,遏制市场过热势头。
会上,住建厅厅长王玉志提出,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。
鼓励棚改、拆迁实物安置,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。
配合国土部门,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,改进土地出让方式,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。
保持高压严查态势,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。
2017年12月28日
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
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
实行新购商品住房限转的通知
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,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临沂商城管委会,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,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,各县级事业单位,各高等院校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精神,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[201759号)要求,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自2018年1月1日起,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实行限转措施。
一、限转范围:兰山区北城新区一期、二期、高铁片区(22平方公里)区域范围内。
二、限转要求:自2018年1月1日起,本地居民(具有临沂市户籍的居民)在该区域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取得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,非本地居民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。
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!
来源:临沂